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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卫生工作管理体系,提升全市各中小学校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日前,赣州市教育局联合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全市中小学校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全市中小学校将配备935名“卫生健康副校长”,以进一步优化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新时代校园卫生工作,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健康素养。
据悉,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将从全市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接受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的共同管理和指导,在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参与讨论和制定中小学校年度卫生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抓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心理健康、环境卫生等工作;同时,卫生健康副校长还要落实“六个一”,即每学期至少一次参与研究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健康学校建设、传染病防控和常规工作落实情况等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学校现场指导学校健康卫生工作;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师健康教育培训辅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家长学校”家庭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期学生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每学年向学校提交一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按照就近原则,在卫生健康部门推荐的“卫生健康副校长”备选名单库中聘任“卫生健康副校长”。由各学校为受聘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颁发聘任证书。
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实行聘任制,三年一聘,可连聘连任,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如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任期内工作变动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做此项工作,可进行调整。
受聘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派出单位应大力支持,参加学校的工作或活动,应纳入所在单位工作量。
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实行年度考核评价,每年由聘任学校出具鉴定意见,报卫生健康部门考核,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作为职级晋升、表彰奖励、解聘等的重要依据。(钟骏树、陈小兵、刘德福供图)
(中国日报社江西记者站记者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