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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青岛自贸片区举行以“法润自贸,营商益企”为主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揭牌,作为全国海事法院首个设立的自贸区审判区,进一步拓展了海事司法资源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度融合新路径。
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人程德智在致辞中强调:“作为对外开放国家战略的重要承载地,青岛自贸片区要主动对标国际先进经贸规则,坚持制度创新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对外开放平台作用,为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要发挥会客厅的沟通交流作用,倾听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加强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兑现率。全市政法机关要主动履职、能动政法,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青岛自贸片区等重大国家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揭牌,作为全国海事法院首个设立的自贸区审判区,进一步拓展了海事司法资源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度融合新路径。
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冬青介绍:“作为青岛海事法院首个设立的自贸区审判区,这在青岛海事法院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实现了海事司法资源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深度融合,为新时代海事司法工作提供了鲜活样本。”
据悉,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选派优秀业务庭室开展日常司法活动,依法审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及时总结推广海事司法规则,理顺产业链运行中的机制障碍,为市场主体有序经营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发挥海事司法的对外开放引领功能、涉外涉海资源配置功能、全球争端解决机制功能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支持功能,不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自由贸易“青岛经验”。
同时,青岛海事法院发布标准合同制度创新情况,通过与青岛自贸片区共建创新协作机制,创立了由标准合同资料库、海事审判案例库、涉外仲裁案例库、模板案例资料库组成的‘四库’模式。
据悉,目前青岛海事法院已完成“港口疏浚”等八大类合同范本,均被纳入山东港口集团合同管理平台,“标准供给”合同的广泛使用,有效提高了我国港航企业涉外贸易话语权。其中青岛港通过应用“标准合同”行使留置权,标的达到两亿元,有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中,青岛市中级法院、青岛市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贸促会、青岛仲裁办、青岛市法学会、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共同签署八方联动创新协议,共同推动青岛自贸片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构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
同时,青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青岛中世合规自贸研究中心、自贸涉外法律培训基地同步落地青岛自贸片区正式启用。(中国日报青岛记者站 解传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