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杨佳月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了《关于加强2022年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9项重点工作,其中明确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
《通知》明确,我省将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支持缴存职工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持续推进缴存扩面工作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跨省通办”和高频服务事项为重点,充分利用数据共享等手段,全面贯彻落实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标准。进一步落实河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要求,巩固“全豫通办”成果,将更多办事频率高、异地办事需求强、群众获得感强的事项纳入“统一受理、全豫通办”事项清单,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推进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稳定运行;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保障缴存职工知情权监督权。《通知》要求,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全面、准确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切实保障和强化广大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省直管县(市)和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纳入所在省辖市统一披露。
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强化对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监管。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具,深入查找风险高发点,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风险排查台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四统一”;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加强住房公积金行业作风建设,逐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