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王立平 王乘
“原先我们想着将有一场拖延很久的官司,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问题解决了!”太康县自然资源局日前通过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纠纷案件,为当事人省“心”减“负”。
2月25日,原告李女士在法院撤诉后,连连感叹太康县自然资源局“诉前调解”的方便快捷。这只是该局推进依法行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2021年以来,该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实现了履职到位不缺位、尽责依法不越界。
近期,该局又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出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新举措,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内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矛盾分歧不大的简单行政诉讼、行政争议和行政复议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引导其选择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缓解司法部门办案压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带来的温度和力度。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与司法、仲裁、公证等相关部门的诉前对接机制,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强化源头预防,突出前端化解,开展诉讼引导,让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更加便利的一个选项,为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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