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李媛媛
构建智慧服务体系,同类服务窗口合并、重组,在“一站式”服务基础上向“一柜式”服务转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河南省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推动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方案》提到,到2025年,通过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均等化的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广覆盖、智慧化、专业化的服务功能和体系不断完善,多样化、多层次的就业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就业服务的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公共就业服务都覆盖哪些人?《方案》指出,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或参保地或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和申请公共就业服务。
针对重点群体、重点企业,要提升就业帮扶主动性,详细了解登记劳动者就业意愿,分级分类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孵化、政策落实等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布就业援助服务热线电话,明确服务项目和步骤。
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方案》提出,持续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统筹社会培训资源配置,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训练基地建设,面向脱贫劳动力、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转岗职工、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方案》还明确,提升重大任务专项服务保障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地域特色的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专项用工指导和就业帮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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