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陈彦 潘欣 唐培
为贯彻确保《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效实施,3月4日,汝南县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上,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琳全面解读了《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包含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法律责任等内容。在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着力破解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突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运用立法手段,引领推动驻马店市产业布局科学化、合理化。
通过本次学习,汝南县财政局干部职工对《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对于驻马店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大家表示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将明确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为优化汝南县营商环境贡献财政力量。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