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王凯
近年来,漯河市财政局坚持用深化改革的方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其他事项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改革事项逐项落地,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形成政策叠加效应,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亲清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
着力优化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一是简化采购人政府采购备案管理程序,改采购计划审批为采购计划备案,财政部门不再对采购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实现了采购计划除法定审核程序外的“零”审批,充分利用“互联网+采购”实现在线监管,实现一网通办,电子流程秒通过。二是优化供应商采购活动办事程序,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减少供应商基本情况证明材料,通过供应商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形式,减少其参与政府采购供货商的投标准备时间、精简投标资料。除必要的原件审核外,对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要求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的要求供应商提供。
着力降低采购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一是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全省首位取消履约保证金,以诚信制度建设取代保证金收取。二是取消电子采购文件收费,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三是在全省率先构建“远程不见面开标”新模式。以信息化的电子采购文件代替纸质文件,推动应用无纸化智能采购,大大减少了供应商制作纸质标书及人工、出行、住宿等成本。
着力深化信息应用,优化采购服务。一是漯河市电子化采购平台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互联互通,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推行全程网上办理,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交易主体一登录交易平台,便可看到秒过的审批计划;可在线制作采购文件;可通过云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开标实况、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提出询问及解答等,交易环节真正实现零跑腿。二是运用大数据分析功能,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云慧眼”分析应用平台,强化采购主体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全部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诚信评价指标,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实时公布评价结果,强化结果运用,用市场机制引导各方行为。三是打造“不见面”签署合同。针对政府采购中标项目线下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中标企业来回跑、合同模板不统一等问题,面向企业打造电子合同在线签署功能,采购人和供应商可在线编辑、在线修改、在线签订,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水平。
着力强化信息公开,促进公正透明。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规章制度,统一信息发布模板,明确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确保发布的采购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二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为契机,推行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意向、采购计划、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全过程公开,便于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
着力发挥政策功能,助力企业发展。一是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文件并附相关问题说明和举例,对落实落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聚焦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强化各级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通过面向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2021年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总采购额为203964.89万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95.81%。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通过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通过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设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悬浮窗口,在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和结果公告中设置“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链接,在电子招标文件嵌入“政采贷”告知函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府采购合同融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府采购合同融资宣传力度,缓解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目前,累计为27家企业提供8049.59万元融资支持。
着力强化日常监管,维护采购秩序。一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和日常检查工作,对6家社会代理机构及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涉及项目35个,就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代理机构,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夯实整改责任,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对未明确服务标准和定价原则的项目予以清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依托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对全市政府采购700多名评审专家进行了培训和考试,并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及考试不合格的183名评审专家作出暂停评审资格的处罚。创新出台《漯河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需求的通知》,弥补了政府采购对评审专家抽取需求领域的制度空白。四是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制定统一格式的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协议书,形成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与行政裁决并行机制,主要通过行政调解,辅以必要的约谈、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化解争议纠纷。拓宽政府采购争议纠纷处理渠道,提高争议纠纷处理效率,促进争议纠纷实质性解决,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后,漯河市将全力以赴推进“放管服”改革,以营商环境评价为助力,聚焦全市政府采购流程再优化、服务再提升、效率再提高,积极为全市、全省营商环境的优化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