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王泽远 通讯员 郭志强
为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鹤壁市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确定了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成员、职能职责、工作规则及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等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职责为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统筹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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