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系到家家户户,关系到国情民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3月12日上午,剡湖街道社工站走进北郊社区,会同市消保委、剡湖街道、北郊社区、交警剡湖中队等多家单位,在北郊社区戏迷角开展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剡湖街道社工站社工在展台前与居民们面对面交流,向居民分发宣传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深化居民消费维权意识,希望居民通过宣传活动,了解消费者所拥有的权利,能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和合理消费。
消费者权益日小知识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中国,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让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从1997年起,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通过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
2022年的主题就是“共促消费公平”。
另外,中央电视台经济部也在每年3月15日会推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揭穿消费骗局、陷阱和黑幕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公正,受到广泛好评。
来源:嵊州市暖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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