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应符合中医理论、科学规范、简短准确,体现中医学术特点,采用中医专业术语,不得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不得采用误导患者的用语,不得采用庸俗或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用语。
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与《中医医疗技术手册(普及版)》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中操作方法、内涵相同的中医医疗技术,应使用《手册》和《规范》中的中医医疗技术名称,不得自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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