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17日通报,近日,一则打群架的视频,在手机朋友圈疯传,谣言四起,影响恶劣。
经查,四名违法行为人情况如下:高某,男,21岁,户籍地嘉祥县昌盛街道;张某健,男,20岁,户籍地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常某刚,男,20岁,户籍地为庆云县尚堂镇;张某铭,男,19岁,户籍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高某等四人均系青岛某科技学院学生,平均年龄20岁,现在齐河县一家物流公司实习,入住开发区晏子大街东方宾馆。
受害人蒋某鲁、姚某雷、王某涛、张某通、苏某康、冉某磊等人,平均年龄16岁,荷泽市某职业中专学生,入住御景商务宾馆(与东方宾馆相邻),现在开发区一家物流公司实习。双方互不认识。
11月13日20时许,高某、张某健、常某刚、张某铭等人,在所住宾馆附近的饭店饮酒。期间,高某出门呕吐,后坐于台阶上吸烟。受害人蒋某鲁等六人刚从实习单位返回,外出找餐馆吃饭。高某认为过路的蒋某鲁看了他一眼,心生不满,便辱骂蒋某鲁,又上前踹了一脚。蒋某鲁还其一拳,高某醉酒站立不稳,摔倒在地。高某同伙张某健、常某刚、张某铭等人闻讯,从酒店出来,出于哥们“义气”,对蒋某鲁等六名同学进行殴打。蒋某鲁等六人年龄较小,体质相对弱,没敢还手,其中两人受伤。
案发后,开发区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高某等人自知理亏,主动向受害人分别道歉,赔偿损失,获得受害人谅解。目前,高某、张某健、常某刚、张某铭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齐河警方拘留。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