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昌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六门乡、坦溪镇和江口镇,设立金宝街道
将原六门乡,原坦溪镇百花社区、青云社区、坦溪社区5组、跃进村、中坝村、苟溪村,原江口镇红庙社区、尖山社区、七里村、八庙村、石庙村、元宝村、三房村和同州街道太平社区、金宝社区、小桥街社区、竹园社区、黄滩坝社区、光辉社区、五一社区、凌云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宝街道管辖,金宝街道办事处驻黄滩坝社区金宝大道二段99号。
撤销元石镇,设立江口街道
将原元石镇毛庵社区、长垭社区、黄滩社区、香炉村、元盘村、秋风村、云顶村、檬梓村、双山村、华光村、白顶村、白马村、猫寨村和原江口镇望江社区、大宁社区、桥沟社区、临江社区、大运社区、风滩社区、高冠村、白沙村、草庙村、照灯村、摇铃村、荔枝社区1至2组、7至10组及同州街道双星社区、星光社区、福星社区、梅垭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江口街道管辖,江口街道办事处驻望江社区星光大道望江巷260号。
将原坦溪镇立垭村、大蜡村、孤山社区、黑山社区、民兴社区、坦溪社区1至4组、6至7组和原江口镇荔枝社区3至6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同州街道管辖,
调整后,同州街道辖新平街社区、信义社区、文化街社区、永福社区、建设街社区、人民街社区、唐家碥社区、新华街社区、土桥社区、蜈蚣社区、友谊社区、政法街社区、廖家咀社区、华严社区、龙王庙社区、汉王庙社区、佛头社区、龙潭社区、雪花坪社区、孤山社区、黑山社区、民兴社区、立垭村、大蜡村、坦溪社区1至4组、6至7组、荔枝社区3至6组所属行政区域,同州街道办事处驻文化街社区滨江路8号。
撤销青凤镇
将原青凤镇和原元石镇柏垭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板庙镇管辖,板庙镇人民政府驻板庙社区望京商贸街228号。
将原元石镇黄梅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衣镇管辖,白衣镇人民政府驻大河嘴社区政府大道1号。
撤销高峰镇
将原高峰镇和白衣镇龙凤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西兴镇管辖,西兴镇人民政府驻西兴社区兴隆街146号。
撤销南风乡、黑水乡和福申乡
将原南风乡和原黑水乡及原福申乡万安村、永安村、玉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响滩镇管辖,响滩镇人民政府驻新兴街社区新兴街256号。
将原福申乡土寨村、长胜村、白乐村、金桥村、保安村、亮垭子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寨镇管辖,大寨镇人民政府驻大寨社区老街40号。
撤销双鹿乡
将原双鹿乡大鹿村、潘桥村、大庙垭村、文明村、小鹿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驷马镇管辖,驷马镇人民政府驻驷马社区解放街50号。
将原双鹿乡利民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土兴镇管辖,土兴镇人民政府驻铁城社区兴发北街122号。
撤销五木镇
将原五木镇和原双鹿乡公平村、玉鹿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得胜镇管辖,得胜镇人民政府驻得胜社区南山街53号。
撤销澌滩镇
将原澌滩镇凉亭村、天花村、朝阳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灵山镇管辖,灵山镇人民政府驻巴灵台社区景秀大道一街1号。
撤销鹿鸣镇
将原鹿鸣镇和原澌滩镇雪山村、河溪村1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邱家镇管辖,邱家镇人民政府驻邱家堡社区文星街187号。
将原澌滩镇四坪社区、观南社区、金银村、海山村、三凤村、高顶村、河溪村2至3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云台镇管辖,云台镇人民政府驻铺垭梁社区铺垭在街政府街88号。
撤销石垭乡,设立三十二梁镇
将原石垭乡和云台镇龙尾社区、中嘴村、胜利村6至7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十二梁镇管辖,三十二梁镇人民政府驻炮台村在街西段88号。
撤销界牌乡、喜神乡,设立江家口镇
以原界牌乡和原喜神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江家口镇的行政区域,江家口镇人民政府驻金鸡村正君街1号。
撤销马鞍乡、岩口乡,设立岩口镇
以原马鞍乡梭岭村、小寨村、黄梁村、白坪村、白岩村、中营村、城隍庙村、柳坝村1至2组和原岩口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岩口镇的行政区域,岩口镇人民政府驻土坝村政兴街1号。
将原马鞍乡桂花村、柳坝村3至4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笔山镇管辖,笔山镇人民政府驻笔山社区关帝街50号。
将笔山镇金堂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泥龙镇管辖,泥龙镇人民政府驻文昌社区文昌街126号。
将镇龙镇天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望京镇管辖,望京镇人民政府驻麻石社区望京街118号。来源:电商平昌、平昌老乡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