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精心组织好假日市场工作。
《通知》指出,要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场所,落细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要求,配足防疫物资。指导A级景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娱乐场所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
严格执行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通知》明确,要指导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消防、特种设备方面安全隐患,制定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做好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准备和处置工作。
指导旅行社合理规划产品和线路,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指导星级饭店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强化与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综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
《通知》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引导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预约错峰出行,关注旅途中的交通、消防安全等。做好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加强“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方案》要求,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方案》强调,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方案》还提出,要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