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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史文清作出逮捕决定

2021-04-12 15:09:2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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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史文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史文清生于1954年10月,蒙古族,辽宁法库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71年3月参加工作以来,史文清历任吉林省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综合加工厂工人、会计,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局级秘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他曾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通报,史文清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刑事案件处理、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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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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