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期房实行抵押权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维护合法权益。近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北京银保监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签署预购商品房《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的项目,应先行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后再启动发放贷款程序。
预告登记是《物权法》规定的重要制度,是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止“一房二卖”、防范交易风险的法定手段。据介绍,目前本市已推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网上办理服务,购房人和贷款机构无需前往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可全程网办。购房人还可在609家银行机构和21家公积金中心网点申请贷款的同时签署抵押登记相关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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