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聚焦3·15之起底保险“猫腻 银行贷个款却被自动投了保?

2022-03-16 10:00:19 北京商报
A+ A-

4S店买车必须在店内上保险?银行贷个款却被自动投了保?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一众消费者在三方投诉平台反映,在4S店买车被告知必须一同购买保险产品,而在网贷平台借款后被强制搭售、捆绑销售保险产品。

业内人士认为,捆绑销售、强制搭售是透支保险业商业信誉的短期行为,险企要更多的维护消费者权益,而非侵犯。

因强制投保被罚,君龙人寿:已全面关停相关借意险业务

买房捆绑车库,景区门票捆绑观光车票...捆绑销售一直触及着消费者的敏感神经。而如今,4S店不买车险就不能买车,买车票、贷个款却“被”保险也不再是新鲜事,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搭上贷款“顺风车”的借意险接连上演“花式”翻车。3月14日,贵州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龙人寿”)因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投保意外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针对上述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投保意外险的情况的整改措施,君龙人寿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是2019年2月、3月陆续与第三方保险中介机构合作开展的,公司在2019年业务开展后通过内外部作业反馈,发现该业务存在相关问题,已于2019年5月30日全面关停了与第三方保险中介机构合作的借意险业务,并于2019年8月15日前与相关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有商家搭售保险产品的行为,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要全面地、辩证地去看。能够在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的基础上为他们提供更多实惠,那么这样的搭售就是合理的。反之,如果商家要求所有购买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都必须购买指定保险,那也是不妥的。

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表示,捆绑销售、强制搭售保险产品主要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这两种销售方式在微观上显示了保险公司与消费者达成了购买的合意。但本质上,消费者是被迫完成的,这不仅侵犯消费者的两项合法权益,也可能对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以及保险产品的认同造成很严重的负面影响。对保险公司或者行业而言,是一种急功近利,透支保险业商业信誉的短期行为。

消费者“诉苦”不断!捆绑销售为哪般?

强制搭售、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收到监管一纸罚单的背后,大量相关投诉频频出现。北京商报记者通过第三方投诉平台黑猫投诉发现,捆绑保险相关的投诉已超过上万条。

梳理不难发现,涉及的相关投诉多集于在贷款平台,大部分投诉人均表示,当初在某贷款平台借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捆绑销售了保险产品。且捆绑在贷款利息里,每月需要交不少的保费。

一位匿名投诉人称,通过来分期(总公司即趣店)现金贷款发现强制捆绑了易安保险多笔意外险。另一位用户“A拥菢过后”发起投诉称,在借款平台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购买了易安保险。此外,永安保险、紫金财险等保险公司也陷入了捆绑销售的风波中。

除了网贷平台更容易“踩雷”外,在维权案例、监管罚单、媒体曝光中,银行、车商、4s店等也有相关强制搭售、捆绑销售保险的情况。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一些网络平台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进行捆绑搭售的现象,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其中包括意外险、隔离津贴险等。也有一些操作不合规范的售票员,会在出售车票的时候默认乘客加购把保险附带上,强行捆绑销售车票与保险。

4S店强制卖车险,买车票、贷个款却“被”投保,线上网贷平台、银行等机构也存在捆绑销售、强制搭售的现象。那么,保险公司以及各渠道为何热衷并纵容捆绑销售、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的行为?

李文中表示:“商品搭售保险也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因此,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往往放任合作方强制搭售保险。对于贷款银行来说,搭售保险既防范了贷款风险又能够获取保险佣金,对于其他商家来说搭售保险主要就是为了获得保险佣金。”

具体来看,4s店商品搭售保险会给其带来更多的业务。李滨就指出:“4S店在这种销售模式中,一方面是获得代理销售保险的高额佣金;另一方面,4S店也需要给保险公司提供一定规模的保费,保险公司才可能按照其提供的保费规模向4S店提供一定保费相应规模比例的事故车辆维修工作量。”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有些渠道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让消费者被迫选择捆绑销售、强制搭售。李滨表示,此前车票销售存在默认相应保险的情况,就是利用了乘客购买车票的急切心情。在贷款中迫使消费者购买相关保险产品。主要是在贷款的过程中,消费者的地位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存在巨大的差距,为了实现借款目的而不得不接受强制搭售。

如何破冰?需险企和监管齐发力

事实上,近年来,捆绑销售、强制搭售成为监管的重点关注对象。

2020年5月,银保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指出,制定销售行为负面清单。综合意外险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列明九类禁止性行为,其中就包括捆绑销售、强制搭售等。

那么,保险产品“捆绑销售”乱象为何有禁难止?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过程中险企和监管均有各自需要担负的责任。

在李文中看来,简单禁止保险公司搭售保险执行中是有难度的,因为直接责任方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商家或者贷款人,保险公司往往会否认自己参与其中。当然,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会默许商家和贷款人这么做,监管部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兼业代理人的管理。在与商品或者贷款人签订合作协议时明确要求商家或者贷款人不得强制搭售保险,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监管持续深入的同时,险企也需要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加强合规意识。君龙人寿有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对于新开展的其他类型业务,引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新产品上线前,业务流程和产品相关资料,需经过消保部审查,验收通过后,方可上线面向客户进行销售。

对于消费者而言,避免遇到上述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的情况有哪些建议?君龙人寿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建议消费者如遇见强制投保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快速通过电话、官网、官微等保险公司公布的投诉渠道进行反馈。

李文中建议,首先,对于消费者而言,在交易之前要详细向对方询问交易的具体内容与条件,防止不明不白被搭售保险。其次,消费者在自身的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被侵害的情况下,要明确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对方尊重自己的相关权利。如果还没有效果可以向消协或者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bH_03116

关键词: 起底保险 消费者权益 保险产品 商业信誉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