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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将动态调整

2020-11-19 13: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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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巡礼十三五·迈向全民健康这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化医改场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副司长薛海宁表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推进机制已初步健全,下一步是抓好督导考核、监测评价,健全改革的正向激励机制,及时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试点省份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建立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调动地方改革的积极性。

据介绍,在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分两批确定了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十三五”期间,各试点省份紧紧围绕“一个转变”“两个重点”,紧紧围绕统筹推进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改革“排头兵”作用;既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又在综合医改“试验田”上深耕细作,狠抓落实见效,形成了一大批亮点、经验和做法,为全国面上深化医改,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另一方面,各地的改革进展还不平衡,从改革成效看跟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新期待相比还有比较大的距离,同时也有深层次的矛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试点省份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

薛海宁表示,下一步会继续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和推进试点省份统筹做好深化医改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继续加强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督促和指导,把深化医改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强大动力,督促指导试点省份全面实施医改的“一把手”工程和“操盘手”工程。建立更高站位的省级试点推进机制,建立更高标准的督导考核机制,健全更高水平的决策机制。继续强化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继续挖掘试点省份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责任编辑:bH_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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