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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部门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及“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2-03-03 14:46:11 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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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记者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新疆消防部门将在全疆范围内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及“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汲取近期全国各地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靶向提升公众应急防范能力。

“村(居)民自建房特别是用作生产、经营、租赁的自建房,历来是‘小火亡人’事故的多发场所,同时也是我们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曹旭东介绍,新疆各级消防部门将力争通过2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全面摸清全区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协调自然资源、公安、住建等部门,综合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金玉祥说,目前,全疆消防部门已迅速部署开展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工作目标,4月20日前,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消除,所有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配齐灭火器。

当天,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与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力量,在乌鲁木齐市开展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在乌鲁木齐市一处从事服装加工的自建房内,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发现了建筑物内部存在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混合设置;各区域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进楼停放、入户充电等问题,现场责令房东及租房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人。 

乌鲁木齐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刘超介绍,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这样的场所称之为“三合一”场所。这类场所大多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

整治行动期间,消防部门将综合治理违法建设经营、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防火分隔不严、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逃生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故障或未设置等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全面提升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确保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形势持续向好,切实为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如市民发现身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可拨打“12345”进行监督举报。(王畅彤)(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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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防安全 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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