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
关于对北义井乡、忻口镇、东楼乡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进行批评的通报
近日,北义井乡党委落实信访工作不力,区纪委监委对北义井乡党委书记给予谈话提醒,对2名乡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忻口镇一天发生三起火情,造成环境污染和不良影响,忻口镇党委落实护林防火、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区委责令忻口镇党委书记和忻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作出书面检查,区纪委监委对2名镇干部给予谈话提醒,对8名镇村干部分别作出党纪、政务处分;东楼乡发生一起火情,造成环境污染和不良影响,东楼乡党委落实护林防火、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区委责令东楼乡党委书记和东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作出书面检查,区纪委监委对2名乡干部给予谈话提醒,对3名村干部分别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公安机关对3名纵火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和训诫。
当前,我区正处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单位仍存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思想重视不够,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实,“解放思想 真抓实干”主题行动未能转化为工作实效等问题。为此,区委决定对北义井乡、忻口镇、东楼乡进行批评并在全区通报。
区委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特别是受到通报批评的三个乡镇,要深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切实把信访工作和护林防火秸秆禁烧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对本辖区、本部门的重点信访事项,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解决;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进一步完善禁烧工作机制,加大巡查力度,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不放过任何时段,不放过每个地块,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实现全域全天候“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禁烧目标,坚决打赢污染治理攻坚战。
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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