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打好依法治县的群众基础,新疆洛浦县拓宽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打造和田地区首台流动宣传车,常态化开展巡回普法宣传活动。
一台普法宣传车装的东西可不少,关于民法典、宪法等法律宣传展板就有10块,还能通过车载法律音频循环播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乡镇巴扎日人流量大、宣传效果好的契机,开启“走街串巷”普法新模式。
流动宣传车在纳瓦乡巴扎门口开展法治宣传。 古丽米热·艾尼瓦 摄
“我婚前的一套房产想要公证,怎么办理?”“还有我,我想承包土地种大棚,怎么申请啊?”4月8日中午,纳瓦乡巴扎门口的法律咨询台前,等候许久的群众纷纷上前展开询问。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家庭矛盾、反诈骗等问题,洛浦县司法局的律师都认真地一一作答。
过往群众被这种新颖别致的法治宣传形式所吸引,纷纷围拢前来观看。其他身着红马甲的法律宣传志愿者们,纷纷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知识,并做好法律咨询情况登记。
洛浦县艾德莱斯广场宣传现场。 古丽米热·艾尼瓦 摄
各族群众对新型流动车法治宣传形式较为欢迎,纷纷点赞。村民图尔贡·阿不来提手里拿着还冒着“热气”的宣传手册,高兴地说:“这个流动宣传的方式真好,我早就听乡亲们说了,所以今天早早就等在这里,没想到收获还真不小。不仅知道了怎样给自己维权,还知道了办理公证的条件和流程,一下子就解决了我想知道的所有法律问题。”
截至目前,洛浦县已开展流动普法宣传25场次,发放宣传手册4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8人次,车载法律音频累计播放时长达125小时。
洛浦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高电坤说:“法治宣传由定点变为流动宣传,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引导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尊法、用法,使法治宣传内容更加生动形象,更加深入人心,为营造有序良好的法治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董奕廷、石超)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