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碳中和及绿色金融、碳金融等话题也成为央行系统人大代表的热议话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进一步强化了发展碳金融市场的政策预期。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周振海认为,应加快健全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特别是要强化碳市场的金融属性,以金融市场的思维和方法推动碳市场建设,完善碳市场层次体系,推动碳现货市场和碳金融市场有序发展。
培育活跃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据统计,自2011年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8个碳市场试点配额累计成交4.55亿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额约105.5亿元。但由于市场机制和配套制度尚不健全,我国碳市场还存在活跃度较低、定价有效性不足、产品种类较少等问题,金融属性难以充分发挥。
碳金融市场是金融化的碳市场,是碳中和愿景下碳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建议,培育交易活跃、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市场,遵循适度从紧原则确定碳配额总额,确保形成合理碳价。
在碳金融产品方面,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表示,应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碳核算,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探索发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徐诺金也表示,应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和碳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碳汇交易,创新针对碳排放权的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推动我国碳金融市场加快发展,助力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和“30·60”目标。全国人大代表张智富认为,应针对市场和企业需求,挖掘碳价值,开发多种形式的碳金融产品,建立以碳融资为主,碳金融衍生品、碳基金等产品全面发展的更加完善的碳金融产品体系。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提高碳融资的多样化程度。
“随着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逐步成熟,企业碳排放量受碳配额限制,高于配额部分需要购买,这将增加高排放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其盈利情况及偿债能力,提高其信用风险。”张智富表示,金融机构要提高甄别环境风险的能力,将环境因素纳入业务评估环节,有效规避高污染、高耗能项目,重点防范高排放企业的信用风险。
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
经过近年来的改革试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0年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超过8000亿元,位居世界第二。
对于下一步绿色金融如何支持绿色发展、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表示,金融业应重点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逐步有序从高碳行业中退出,通过投融资活动促进融资主体、融资项目实现温室气体减排,提升投融资环境质效。
如何提高金融业向绿色领域倾斜的积极性?“绿色金融具有典型的正外部性,仅依靠市场机制会导致供给不足。因此,必须加强政策激励,推动环境因素的外部性内部化,使绿色金融产品具有相当或者更高的市场吸引力,从而能够引导更多资金进入绿色相关领域。”周振海说。
徐诺金建议创设规模大、限额高的支绿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以低成本资金精准投向绿色领域。同时,建议优先接受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的绿色贷款、主体信用评级较高绿色债券,作为金融机构申请使用货币政策工具的合格抵质押品,提高“含绿”资产的流动性。此外,建议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探索运用财政贴息、担保机制、风险补偿等政策手段,提高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性。
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徐诺金认为,应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创新型产品。张智富也建议,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可以为绿色发展提供多层次、广覆盖、差异性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