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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报送2022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宣传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对陕西省报送2022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宣传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作出了指示。
《通知》指出本次报送主要内容为,各市(区)、各职业院校全面总结2022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宣传工作,并报送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开展情况、《职业教育法》学习宣传情况、职成教战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典型案例宣传情况、其他重点宣传工作和2023年宣传工作计划,以及对职业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以及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报送2022年高等继续学历教育宣传工作总结和2023年宣传工作计划等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学习宣传情况、高等继续教育战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宣传工作、其他重点宣传工作和2023年宣传工作计划,以及对高等继续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知》要求,陕西省报送2022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宣传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将以市(区)为单位,将年度宣传工作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富有成效性的工作举措梳理成案例,按照附件要求报送1-2个本地典型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宣传工作案例。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每校可报送1个典型案例。本次报送工作需在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前将盖章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扫描成PDF文件,连同Word文档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