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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022-02-23 11:52:22 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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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建设。2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疆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新闻通气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1年,全区公安机关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起,通过精准劝阻成功防止15301起电诈案件,有效避免经济损失9.89亿元。

近年来,我区公安机关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围绕平安新疆建设,着力打造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021年4月,公安部部署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围绕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创新方法手段和治理模式,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截至2021年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等地40%以上的小区实现可防性案件“零发案”。

新疆各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乌鲁木齐市自2019年以来刑事案件连续三年保持下降趋势。昌吉州公安机关构建法治、德治、智治治安防控新格局,推动警医联动、警校联动。库尔勒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先后培育了“和事佬老赵”“李巧嘴”等示范品牌。

各地公安机关以街面、社区、单位、重点部位为基本防控单元,融合社区警务和社区网格,优化勤务模式,智慧布警、智慧巡防、智慧指挥、智慧安防,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方式方法更加多元,各类警情快速处置更加高效,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及震慑力、掌控力全面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扩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覆盖面。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红庙子派出所和昌吉市公安局建国路派出所被评为首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我区还有30个各具特色的派出所被评为首批全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不断增强群防群治力量,强化市域协同防控,形成共建平安、共享和谐的良好局面。叶城县“石榴大妈”、昌吉市“张喇叭”、阿勒泰市“雪都义警”等群防群治“名片”脱颖而出。

2021年以来,全区户籍管理部门为疆外群众跨省办理身份证24.1万张,通过互联网为疆内群众办理身份证14.9万张,在全区各户籍大厅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办理户籍业务32.4万笔,全区公安机关窗口服务满意率不断提升。

“治安防控体系取得成效,是全体公安民警付出的结果,更是全疆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支持的结果,新疆各地公安机关将继续为守护百姓平安而不断努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王文来说。(谢虹羽)(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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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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