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近日,在中小学新学期开学之际,江西省吉水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助力开学季无烟共成长”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联合普法耐心
为保证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深入摸排学校、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店分布情况的基础上,详细制定了普法宣传方案,同时组织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青年突击队和零售客户自发组成的宣传小队前往中小学周边的商户开展“送法上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引导商户们自觉守法经营,提高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的认识,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卷烟零售户发放宣传单
上门普法细心
“一般来说,怎么辨别是否是未成年人呢?我们可以从身高、声音、体貌特征等来进行一个辨别,但是呢,现在的未成年长的快,比方说有个孩子还未成年,但已经1米7了,这个时候我们就得从对方的衣着打扮、有没有背书包、对我们的称呼等来进行判断了……所以说,在学校、幼儿园周边经营,更得提高自己的一份责任感,还有责任感之下的细心、细致。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马虎不得!”
在前期深入摸排学校、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点分布情况的基础上,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逐户进行走访宣传,在向零售客户讲解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之余,对店内脱落的警示标志,重新在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烟警示标志,通过宣传单上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涉烟条款和日常经营的注意事项,赢得了零售客户们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根据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双方还共同走访了辖内的电子烟零售店,督查电子烟经营者严格落实警示标志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自觉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要求。
工作人员在显著位置重新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烟警示标语
据悉,此次活动,吉水县局烟草专卖局、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众共发放普法传单200余份,走访商户30余户。接下来,吉水县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激发执法协作机制活力,校园周围售卖卷烟、电子烟等市场监管难点问题,充分借力专项行动,持续完善联动机制,全面释放执法合力和监管震慑,为未成年人筑起“禁烟”屏障。(刘话雨摄影)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记者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