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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属于无照驾驶 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2021-01-19 1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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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线上吸存模式或将改变。

“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属于无照驾驶,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2020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公开演讲中如是表示。随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纷纷下架银行存款类产品。

时隔一个月,互联网存款新规落地。

1月15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全文共14条,核心内容是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应当确保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存款业务,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

多名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希望通过在线方式突破区域限制的中小银行影响最大。

“中小银行通过开发更多新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增强客户粘性,进而在长期经营中缓解存款来源问题,但这种方式也只能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而很难解决因网点和存款监管带来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银行业的竞争环境仍有继续优化空间。”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对于第三方平台存款业务,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随着互联网存款在业务层面和监管政策层面趋于成熟,未来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助存业务也有可能再次放开,或可期待监管颁发给互联网平台存款代销牌照。

第三方平台或须助存牌照

互联网平台上架银行存款产品始于2018年。当年5月,京东与富民银行合力打造的第一款互联网存款产品“富民宝”横空出世。“富民宝”是一款“新型现金管理类”产品,用户每购入一笔富民宝,对应的底层资产是一笔法定五年期定期存款。

“富民宝”可随时支取,支取利率达4.20%。此后,微众银行的“智慧存款+”、蓝海银行的“蓝宝宝”、众邦银行的“众邦宝”等银行存款产品开始上架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部分银行存款产品提前支取的利率超过5%。

开源证券研报指出,互联网平台存款类产品主要由城商行和民营银行提供,中小银行银行数量占比近9成,产品期限多为3到5年,平均利率较同期限的定期存款高出1个百分点左右。

政策收紧后,2020年12月18日,蚂蚁集团旗下支付宝平台突然宣布下架全部银行存款产品。之后,京东金融、腾讯理财通等科技巨头旗下理财平台纷纷下架银行存款产品,大部分平台仅对存量用户可见。

1月18日,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告诉记者,中小银行的负债端将面临挑战,因为资本补充渠道不及大行,对存款的依赖程度较高,尤其民营银行由于缺乏网点,更加依赖线上吸储。

针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银行存款产品下架,央行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去年曾撰文称:" 互联网平台存款是伴随互联网金融、平台经济发展出现的银行开展负债业务的新东西。对于这类传统金融的新业务模式要深入研究,需要明确该业务准入条件、风险管理等要求,尤其需要明确哪类银行不能做该类业务。"

1月17日,一名业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经历激进扩张,转而全方位的严监管之后,近期银行存款产品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或将以自营线上平台为主。

中小银行跨区域吸存受限

除了规范非自营平台与商业银行的合作,《通知》在自营平台方面也有一系列动作。《通知》明确“自营网络平台”是指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

不过,并非所有商业银行都能利用自营线上平台在全国范围吸收存款。

《通知》强调,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确保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存款业务,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规定条件的除外。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在自营网络平台(官网、App等)开展线上存款业务的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主要包括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

目前,这四类银行都在加快手机银行App建设。据2020年12月3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实名备案名单(第五批)》,共有212款移动金融App通过备案,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App合计占比超90%。

麻袋财富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王诗强告诉记者,“城商行、农商行等存款比较依赖互联网渠道,在自有网络渠道建设上会投入更大精力,手机银行渠道增长迅猛,可作为中小银行线上自营渠道的突破口。”

陶金表示,中小银行存续的重要意义以及他们的经营基础就是服务当地的中小微企业。这些针对性服务是当地中小微企业所急需,而大型银行往往不能有效提供。

责任编辑:bH_0513

关键词: 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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