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游钧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当前养老保险体系三个层次中,作为第一个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了,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平台,目前已覆盖近十亿人。
作为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且在逐步完善,目前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
作为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
那么什么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呢?
我国当前养老保险体系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属国家基础保障,已覆盖十亿人,制度健全,基本完善。第二个层次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劳动单位对个人养老的补充,覆盖5800万人,初步建立,逐步完善。第三个层次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个人对自己未来养老的投资补充,目前尚未建立,研究试点,已有思路,准备推出。
人社部在谈到推出个人养老金制度时表示,“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可见个人养老金制度就是一项由个人进行的以储蓄和商业投资方式为自己提供养老金补充的制度,按人社部谈到的思路,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个人自愿,实行账户制。二是国家给予税收支持。三是市场化投资运营。
实施账户制就是指为每一个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人建立一个个人养老金账户,这个账户是个人专有的,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金融产品认知水平和经济负担程度,结合自己对未来养老金积累的目标,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各类投资产品,构建自己的个人养老金投资组合。
这个投资组合包括各种各样的权益投资产品,是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大家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需要和趋向,既可以是专门为养老需要设计并提供的投资产品,也可以是市场上已经存在的非专属投资产品。可以有风险较高收益也较高的股票、基金、理财产品,也可以有保险、国债、储蓄等低风险类资产收益型产品。账户里的投资组合按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投资运营,也就是说风险自担,盈亏自负。
而国家则会给参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各方税收支持,包括个人往个人养老金账户投钱时,国家会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给予相应征收额的减免,金融机构在提供和售卖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国家也会给予相应的企业税收减免。
2018年5月,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曾在上海、福建、苏州进行试点,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一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提供了66款产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7亿元,参保人数4.85万人,试点的实施效果不太理想。主要原因是个人养老金产品雷同,功能单一,必须购买指定的养老金产品才能享受税收的优惠。
而这次实施以账户制为基础的市场化运营思路,将打破之前以单一产品为主体的狭窄壁垒,实现个人养老金账户为主体的投资多样化,组合化,提高了产品市场化竞争和个人自由选择程度,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前景。
根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数据,截至2016年,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三个层次分别占比74%,23.1%和0.29%。相比之下,美国则分别占比10%,61.9%和28.1%,因此我国还有非常大的差距和发展潜力。
之所以人社部现在提出考虑推出个人养老金制度,大概是因为中国人口结构已经出现重大变化,老龄化程度加剧,由国家保障支付的第一层次的基础养老金未来将面临巨大支付压力,虽然在发布会上人社部称目前能够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但同时也提到正在研究延迟退休具体改革方案,都表明人口养老问题虽无近忧,但有远虑。
未来国家负担的具有刚兑性质的基础养老金只能保障最基本的养老需求,兜底最低生活保障,满足一般的生活需要,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养老的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的要求,不同层次的人群也有不同的需求和要求,只靠国家的力量很难完全满足这种多样化需要,因此要通过第二层次的年金制度和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来补充,让企业和个人都参加到养老建设中来,共同分担。
参照国际上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发展养老保险体系的过程中,三大层次结构不均衡的情况将发生转变,国家逐渐摆脱了最主要参与主体的角色,降低财政负担,个人未来养老质量的提高,更多要靠个人所服务企业的福利保障和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经营的成果决定,因此现阶段国家人社部门需要从顶层设计上进行制度的调整和优化,制定符合个人养老金发展及投资的政策,鼓励养老金投资增配权益性资产和另类资产政策适时出台。
总之,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退出,原先的国家养老也逐渐收缩,未来的主流将是社会养老,多层次的养老,国家、社会、企业的发展将和每个人的命运捆绑在一起,当然也就包括养老的命运,大家共担风险和繁荣,同时个体差别也将有所体现。
这对经济状况和社会层次较高的人群当然是好事,但对一般层次特别是底层的老百姓,则很可能造成一定失衡,不论是经济上的还是心理上的,因此在设计和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时,国家一定要保持和保证三个层次结构在调整时能同步过渡,特别是国家层面不要急于退出,以防造成脱节,不利于公平公正或出现养老金差距急剧拉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