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5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和介绍过去5年来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的情况。据悉,2018年至2022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追诉刑事犯罪583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9.5%。其中依法追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00余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5万余件(不包括危险驾驶罪),严重暴力犯罪23万余件,其他刑事犯罪515.8万余件。2022年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人数为近二十年来最低,严重暴力犯罪起诉人数占比由1999年25%下降至2022年3.9%。
——在追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方面,对渗透、颠覆、分裂国家等犯罪严厉惩治,注重提升发现和预防此类犯罪的能力;对暴力恐怖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过去五年,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人数始终处于低位运行,仅占犯罪总数的0.03%。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也整体下降,占犯罪总数的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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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诉黑恶犯罪方面,先后依法起诉了“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杜少平等人操场埋尸案”等一批危害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案件。五年来共起诉黑恶犯罪4.2万余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
——在追诉严重暴力犯罪方面,突出惩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杀人、重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先后依法起诉了“南京吉爱国故意杀人案”“江西劳荣枝杀人案”等一批重罪案件。总体看,严重暴力犯罪在数量上和占犯罪总数比例上都呈减少和下降趋势,相比前五年起诉人数下降27.8%。
——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与国家监委配合,建立监检衔接机制,实现有效的配合和制约。五年来,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在追诉普通刑事犯罪方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五年来,诉前羁押率逐年下降,2018年提起公诉前被羁押人数占起诉人数的54.9%,2020年占42.2%,2022年占26.7%。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五年来,刑事犯罪出现以下四大变化:
一是犯罪结构变化明显,严重暴力犯罪发案减少。在被追诉的刑事案件中,超过85%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不起诉的轻罪案件;
二是在发案和追诉数量上,四十多年来一直占发案和被追诉第一位的盗窃罪,2019年开始退到第二位,被危险驾驶罪(醉驾)取代。2022年危险驾驶罪占被起诉总数的18.2%,盗窃罪占13%;
三是网络犯罪危害日益严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升明显,2022年起诉此类犯罪12.9万余人,起诉数量已经占到第三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持续高发多发,2022年起诉3万余人,但受害人数众多,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也成为刑事检察追诉的重点;
四是金融证券犯罪严重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五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此类犯罪18.5万余人,比前五年上升28.2%,其中包括“明天系”“安邦系”“泛亚”“康美药业”等一批特别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