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申请人朱某母亲来到了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法院,执意将一面印有“为民执法 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执行一组组长赵鹏手里,以此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据悉,朱某母亲是为感谢执行干警在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的暖心关怀,而送出的这面锦旗。朱某与刘某本是某中学同班同学,在同一寝室居住。2019年12月2日,晚自习结束后,双方在寝室嬉戏,被告造成原告身体受伤。后入住经医院诊断治疗。朱某出院后,双方协商未果,朱某将刘某告上法庭。2021年4月,通许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朱某医疗费等共计206888.02元;刘某无经济能力,第三人刘某父亲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刘某及其父亲没有履行判决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该案的通许法院执行局一组迅速展开执行工作,向刘某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并且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经过深入走访,发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是同学关系,因玩耍造成意外伤害,双方并无根本矛盾;且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摸排时,发现被执行人经济状况一般,对于出现的这场意外,一时无力履行判决义务。为尽快实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多次与当事人释法明理,从中调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多次沟通与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履行方案。
今年2月,刘某按照和解协议,主动履行。在第一笔执行款到账后,执行干警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领取案款后,心情十分激动,非常感激法院执行,坚持定制锦旗一面送到执行局以表示感谢。
“群众无小事,分毫总关情”。锦旗虽小,却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这不仅仅是肯定,更是激励。近期,通许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加大执行力度,连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行为重拳出击,在区域内形成高压态势,迫使失信人履行生效判决,取得了良好成果,维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通许县人民法院宣传科 李世杰)